关于办理深圳市防雷工程资格证登记注册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1 点击:2918
各防雷公司:
依据广东省气候局下发的粤气法函[2012]23号的文件需求,为做好我市防雷工程资历证挂号注册作业,有关告诉如下:
广东省防雷事务处理渠道已于2012年12月1日正式启用,为保证防雷工程专业资历持证人员处理等关联作业顺利施行,根绝一证多挂表象,现就处理我市防雷工程资历证挂号注册事宜组织如下,请各防雷公司认真落实。
一、小我注册时刻为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由持证人自己亲自到户籍所在地(未从业的本省防雷工程专业资历证持证人)或从业公司所在地(现已从业)深圳市气候局气候减灾处申报。
二、小我注册申报时,持证人需带着自己身份证原件、固安人才网职称证书原件、防雷工程专业资历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证件的扫描件电子版,并供给小我有用联系方式。扫描件格局应当为16位以上五颜六色、300dpi分辨率,其间身份证扫描件需附加自己亲笔签名,详细见附件所供给的范本。扫描件分辨率低,不能认清关联信息的不予受理。
三、公司人员注册时刻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公司派遣人员,持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分出具的当月社会保险缴存证明,处理公司人员挂号。
四、处理公司人员挂号时,公司应带着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分出具的当月员工社会保险缴存证明(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劳动合同(现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原件、复印件。
附件:
1.身份证扫描范本及操作阐明
2.职称证书扫描件范本
3.资历证范本
深圳市气候局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