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气象局撤罚 开发商一审败诉
发布时间:2013-1-30 点击:2047
楼盘没安装相应的防雷设备,开发商被昆明市气象局罚款25000元。该开发商不服,所以告到法院(本报曾作报导)。昨日,呈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定:驳回开发商的诉讼请求。律师表明,这是我省首例回绝防雷工程公司批阅而告气象局的案子,此案的判定成果将对我省的气象部门防雷作业起到极大的推动效果。
判定:处分决议合法 应予保持呈贡区法院经审查以为:被告昆明市气象局归于法令法规授权的雷电灾祸防护设备描绘审阅行政管理机关,之前作出的(昆)气罚〔2012〕第001号行政处分决议现实确定明白,依据较为充沛,法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保持。
气象局的代理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华东表明,昆明市气候变化剧烈,属雷电灾祸重灾区。但是有少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无视社会职责,回绝防雷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管,出售能够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子。
耿华东表明,本案的判定成果将对昆明市、云南省甚至整个全国的气象部门防雷作业起到极大的推动效果
2009年6月,昆明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了“候谷花园”项目。依照关联法令法规,昆明气象局需求田丰公司处理“防雷设备描绘审阅”的行政批阅,但一向没得到回答。之后“候谷花园”项目开工,并于2009年12月向社会公众预售房子。随后,昆明市气象局对田丰公司予以了2万5千元的行政处分。
上一年10月,田丰公司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为法令只赋予昆明市气象局对雷电防护设备的描绘给予定见的权利,并未赋予其对防雷工程公司设备进行审阅的权利。气象局作出的行政处分违背法定程序,需求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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